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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和谐满足双方的五种心理需要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25日

  美国着名生理学家默里对人类的心理需要进行了归纳,从而得出夫妻和谐必须满足双方的五种心理需要。

  第一、尊重的需要

  自尊心自幼即有。一旦受到损害,便会痛苦不已。如果受到尊重,则会感到欣慰和满足。

  夫妻间的相互尊重、信赖,是深化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。任何训斥或轻视眨低爱人的做法都会损害对方的自尊心,这是最不能忽视的。

  第二、自主和表现的需要

 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办事。这就是自主的需要。一切听我的,就会扼杀对方的自主性。

  每个人都希望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,于是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才能,运用自己的智慧,创造出可观的劳动成果,使自己的表现心理得到满足。夫妻间则常想通过语言或行为来使对方欢悦、惊奇、着迷而赞赏自己。

  第三、交往或社交的需要

  社会是人的生活乐趣的源泉。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。那种不准爱人与他人交往的做法,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。

  相反,会导致心理平衡的破坏,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,对爱人产生反感、乃致厌倦,使爱情窒息而死,其结果只能使婚姻破裂。

  第四、爱好和感情的需要

  各人有各人的爱好,你爱看戏,他爱打球,应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提供方便,而不应限制。感情的需要以爱为中心,诚挚、热烈、持久的爱,会使对方得到最大的满足。

  否则,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,不满、烦恼、怨恨便接踵而至。

  第五、宣泄的需要

  爱人心里不痛快时,总想找人诉说一番,一吐为快。这种宣泄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爱人最为理想。夫妻均以对方为宣泄的最佳对象,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责备对方心胸狭窄,或嫌对方唠叨烦人。

  而应主动接受对方的渲泄,并进一步劝慰、疏导,排解其内心的痛苦,使对方从内心矛盾中解脱出来,建立新的心理平衡。这样内心的痛苦便会烟消云散,夫妻感情也会进一步得到加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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