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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妻,土耳其的陋俗伤不起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25日

  “土耳其”一词由“突厥”演变而来。在鞑靼语中,“突厥”是“勇敢”的意思,“土耳其”意即“勇敢人的国家”。在这个颇有意思的国家,不仅是历史古迹最多地方,而且也存在各种奇风异俗,“赔妻”便是其性风俗之一。

  土耳其东部艾祖隆省的卡拉亚兹地区,已经70岁的艾德梅最近身边发生了很多“烦心事”,他的艾琴,刚满二十岁的她在结婚的5年内虽然为其生了5名子女,但是,不甘命运的她竟在不久前与一个15岁的叫做塞维尔的男人私奔了。

  如果在其他地方,人们或许只能会专注于将私奔者“捉拿归案”,但是在这里,艾德梅却依“传统”找上塞维尔的家人索赔“遮羞”。

  当地方人表示,艾德梅所属的马苏拉族与塞维尔家庭所属的木库特族父老,近日聚会商议结果,决定由塞维尔的13岁妹妹卡芮耶作为“赔妻”,嫁给70岁的艾德梅,而家境清寒的塞维尔家庭也同意接受这项判决。

  然而,虽然家庭同意了,但殊死挣扎的这个妹妹却做出了自己的选择。就在双方依宗教婚姻模式举行婚礼后,卡芮耶上吊自杀死亡的尸体即为邻人在洞房外发现。

  说起土耳其的“赔妻”,它指的是如果某人的妻子外逃,丈夫可向妻家索赔,妻家必须赔偿一笔钜额金钱,否则就必须推出一名未婚女儿为“名誉赔偿品”,依土耳其普遍存在的回教婚姻仪式,成为该男子的非法妻子,也就是所谓的“妾”,无法律地位。但如果妻家既无钱又无人,则唯有杀掉外逃的女儿以作回应。

 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,如果某人的妻子是随他人私奔,则拐带女子的男性家庭,必须推出一名未婚女儿作为该丈夫的“遮羞赔偿品”,否则就得任该丈夫的要求,赔偿一笔庞大的遮羞费或土地、房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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